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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西南

全省安全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

2020-4-16  10:13:08         稿件来源: 四川经济日报

四川经济日报讯  (记者  唐千惠)4月15日,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发布安全有序恢复我省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通知,明确拟恢复对外服务的养老机构防控条件,确定有序开放的时间与步骤。要求当前我省养老机构均采用“先预约、经评估、再入院”的方式办理入住手续。

通知要求,我省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对拟恢复对外服务的养老机构联合检查指导,确认符合防控条件后恢复服务,未达到规定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当督导整改达标后才能恢复服务。中、高风险地区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要求,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通知要求,老年人返(新入)院,需采用“先预约、经评估、再入院”的方式办理入住手续,返(新入)院老年人入院前应居家观察14天,并提交14天内活动轨迹书面材料。返(新入)院老年人返回养老机构后,14天内不参加集体活动和集中就餐。同时,我省各地养老机构将恢复家属探视服务,养老机构设置探访区,家属应通过提前预约,在探访区探访老年人,并进行实名登记。探视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不得进入老年人生活区。老年人无行动能力的,养老机构可视情况安排家属在做好防护措施和全面消毒的情况下进入老年人所在居室进行探访。

同时,通知强调,我省各地养老机构要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内部人员管理,建立院内人员每日测量体温、健康监测制度,鼓励待岗人员在院内居住,确需居家轮休的,采取“机构—住址”两点一线管理方式,做好自我隔离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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