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7月31日,蓬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圆满完成2020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上调和补发工作。通过一定额二挂钩三倾斜的政策组合拳将调资工作落实到位。一定额: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 46 元。二挂钩:与本人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以本人 2019 年 12 月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 1.2%;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 15 年及以下的每满 1 年增加1 元,超过 15 年的年限每满 1 年增加 2.5 元。不足 1 年按 1 年计算。三倾斜:高龄退休人员:满 70 周岁且不满 80 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 35 元;满 80 周岁且不满 90 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 65 元;满 90 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月增加 105 元。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类至六类地区每月分别增加 10 元、20 元、30 元、40 元、60 元、80 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 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据统计,该项惠民政策覆盖五万余人。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已通过银行划转的方式将2020年1月至8月增资部分全部发放到位,9月起则按新养老金标准正常发放养老金。(人社 胡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