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内江讯(记者 毛春燕 李弘)近日,记者从内江市人社局获悉,该市于6月3日印发《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最低调至200元,最高调至4000元。
据介绍,此次内江市仍保留了100元缴费档次,政府将为该档次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对应的缴费补贴为40元。此外,《实施意见》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长缴费、多缴费,参保人在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同时,年度内可自愿调整提高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