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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本级手工报销医疗费 30个工作日可审核拨付

2018-8-22  10:26:25         稿件来源: 云南网

近日,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优化省本级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经办流程的通知》(下称《通知》)。省本级参保人(含城镇职工、大学生、离休干部)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省医保中心收到手工报销材料后,将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审核拨付。涉及可疑票据需外地协查的,将延期一个月。报销费用可直接划入参保人社会保障卡(二代)金融账户、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或拨付给参保单位,再由参保单位发放给参保人。

哪些情况需要手工报销医疗费?《通知》明确了两种情形,参保人经过异地就医备案后,因社会保障卡或定点医疗机构系统故障等原因,没有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需要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的;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个人垫付医疗费用的。

手工报销住院费、门诊费、急诊抢救费、谈判药品费、生育费所需材料不同。其中,报销住院费需要发票原件、诊断证明(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住院病案首页(仅外伤患者需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以及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表,如不能提供需提供未办理转外住院备案的情况说明。报销急诊抢救费需要发票原件、抢救记录或病危通知书复印件、门诊病历本、费用明细清单。报销生育费则提供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复印件、住院生产发票原件。

如果还想了解具体报销流程,可登录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门户网站、“医保助手”APP或致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公共服务热线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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