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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黑恶势力线索 最高奖励5万元

2018-7-6  11:07:04         稿件来源: 四川法制报

本报讯(记者夏修露)昨(4)日,省公安厅公布《四川省公安机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以及检举、揭发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最高可奖5万元。此举旨在严厉打击黑恶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记者了解到,举报内容包括:公安机关未发现和掌握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已立案侦查的黑恶违法犯罪嫌疑人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和掌握的犯罪线索;为公安机关提供正在缉捕的黑恶犯罪团伙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藏匿地点、活动路线等相关信息。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人有举报奖励诉求的,应当提供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和有效联系方式。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地提供发生黑恶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以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

奖励金额由奖励单位综合考虑黑恶势力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严重程度、在区域或行业范围内的社会影响恶劣程度等因素,在本办法规定幅度内确定,最高可奖励5万元。(举报重点、奖励标准、省市两级举报电话和信箱详见本报官方微信)

原链:http://www.scfzbs.com/sdxw/201807/56331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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