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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西南

以城乡社区消费新场景 推进四川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思考与建议

2020-4-10  10:00:03         稿件来源: 四川经济日报

□ 杨继瑞

 

在新冠病毒疫情背景下,四川应该在城乡社区消费共同体中着力打造“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的方式,以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的释放。四川是人口大省,也是城乡社区大省。四川城乡社区消费共同体因为社区居民具有大致相同的消费模式、贴近社区群众、通过互联网+与供货商、服务商及平台线上线下有机衔接,已经成为推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生力军。通过打造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的消费新场景,对其商业模式进行再造,不仅有助于供货商、服务商及平台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而且还将成为四川城乡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的社会消费基石。然而,打造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促进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的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协同、扶持与给力,包括政府卓有成效的扶持、品牌的培育与品牌联姻、超级云助力、激发社区居民消费力、政府的有效监管以及引导城乡居民健康的消费行为等。

 

与2003年非典时期相比,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的经济下行压力更大、时间更长、外部环境基于全球需求疲软和贸易战等挑战而更加严峻;而且当下我国的经济增长对消费刺激和服务业的依赖度更强。但是,与2003年非典时期相比,我国的经济实力更强、互联网+应用更广袤、城乡居民的消费力更强。因此,我们应该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制度优势、经济持续增长的基本趋势和经济社会稳健发展抗冲击能力抱有强烈的自信心。2020年2月2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要积极扩大有效需求,促进新冠肺炎疫情后的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因为,一是消费与投资对拉动经济的作用相比,投资力度更强,但投资往往需要半年或至少3-5个月才能见效,而消费拉动经济更为直接和快速,尤其是采取一些“非常规特殊刺激”手段,能够迅速激发消费,带动经济增长,并且通过消费回补及潜力释放,消化一些过剩产品,确保供货商及各类商业平台的资金回笼。二是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投资的实现也要借助于消费能量。三是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更多的是靠市场机制,即有支付能力的消费需求来实现的。因此,我们应该科学精细谋划,拿出实招和奇招,打出“决胜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消费场景打造和消费制度创新,促进城乡居民消费方式的转型,从社区“安全性健康性的消费新场景”的打造上,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一、四川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生力军

社区经济本质是属于区域经济的范畴。从产业层面上看,社区经济涵盖了属于社区管理的三次产业,主要是都市农业、都市小工业及服务业。从所有制层面上看,社区经济主要是民营经济,还有少量的集体经济和国有经济;从经营场地上看,社区经济以小场地为主,当然也有个别的场地比较大的;从服务对象上看,社区经济主要面向社区居民,但也面向社区之外的群众;从经营时间上看,社区经济的经验时间比较灵活,有的是早开晚关,甚至24小时营业。一般来讲,社区经济主要是为满足社区消费者美好生活需要的各行各业,其主要的行业是服务业。作为区域经济的基层单元,社区经济无疑是各行各业百业谋生的竞技场,本质上是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各样服务的消费经济终端。从这个意义上讲,城乡社区经济也可以说是城乡社区消费。社区经济的特点一是“小”,小超市、小卖铺、小餐馆、小酒店、民宿、家电维修、洗衣店、药铺、菜市场、电商体验店、便利店、家政服务、社区养老院、社区幼稚园等等,因此它是一种“少扎堆经济”。二是社区经济可以实现线上线下交融,往往可成为一些大供货商、大服务商及平台的线下联姻店,并且可以采取“人-物-人”的交易模式,形成“非接触型业态”。三是社区经济紧紧围绕社区居民的消费需求和消费偏好,跟踪和发现市场,投资少,资金回笼快。

随着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进程,城乡社区已重构为城乡基层的社会共同体和消费共同体。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使得人的社会属性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社区承担了所辖的居民管理、居民的社会服务、居民的社会保障等工作,这使得社区的重要性大大提高,社区已经从过去的社会微观主体转变为能够造就大社会、大消费的主体,成为能够凝聚和协调政府、市场和家庭等各方利益的中心,是市场消费网络的节点,已经成为了辐射范围广阔、功能齐全的社会共同体和消费共同体。

第一,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相对固定的区域,那里有一定数量的人口,居民具有共同的区域身份、某些共同的看法、相关的利益和比较密切的交往。因此,一些共享消费模式、消费商品、消费服务、消费业态容易在相关的社区安家落户。因为,城乡社区已经成为某一具体、特定区域内的人口聚集地和消费共同体。共同的语言、风俗和文化将城乡社区内部居民紧密联系起来。正因为社区居民风俗、文化的相同,居民的消费习惯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同质性,使得居民能够产生共同的消费需求。同时,城乡社区均有社区居民共同的活动场所和活动中心,有社区自己的组织和管理制度,这为构建消费共同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川是人口大省,也是社区大省。单个社区消费量虽小,但社区点多面广,可以说是城市经济地理空间上的全覆盖,因此其全部社区消费量是很大的,是真真实实的“小社区、大消费”。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崛起的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不仅成为了社会消费的“压舱石”,稳定了生产、流通和消费的社会经济循环,更稳定了人们的消费信心和消费预期。另外,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的点多面广和星罗棋布,可以从物流配送领域、服务后台管理、精细化分类、中央厨房等方面部分地减弱和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影响。

第二,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可近距离地服务群众,贴近生活。城乡社区群众消费的便捷性和安全性,既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保证,也是稳定社会消费的重要基石和砝码,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社区是基层基础,只有坚固基础,国家大厦才能稳固”;“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他明确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增强后,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要着力“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2020年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北京时,首个考察点就是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街道安华里社区。在考察中,习近平总书记都强调社区的极端重要作用,都要求“防控力量要向社区下沉”。3月10日在武汉考察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抗击疫情有两个阵地,一个是医院救死扶伤阵地,一个是社区防控阵地。 习近平总书记这些论述让我们深切地认识到,社区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在党和国家发展战略全局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也让我们深刻理解到,社区是基础性的社会消费共同体和社会消费的基础性单元。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的消费新场景,不仅是促进消费回补及潜力释放的需要,也是构建重大疫情防控长效机制的制度安排。

第三,在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过程中,城乡社区最容易布局安全性的“少扎堆、非接触型”的消费新场景。小社区因为“小”,完全可以根据城乡社区居民的消费半径,布局“少扎堆”的消费场景;小社区因为“小”,人流有限,使得在社区院落或居民小区建设“非接触型”消费场景成为可能。这些“少扎堆、非接触型”的消费新场景对于重大疫情防控,保障消费场景的安全性具有独特之功能。同时,对保障居民正常消费,促进社会消费,稳定产业链和就业,会起到“一石二鸟”之功效。另外,在一些国际社区,还可以在“少扎堆、非接触型”的消费新场景中,布局一些专门为外国人和海外人士服务的窗口,让这些国际友人和海外人士感受到四川依然很安全、很美丽、很温馨。

第四,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的消费新场景,可以与若干消费品及服务的生产商和提供商有机衔接,与若干与消费有关的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合成新业态,甚至衔接大型超市和百货大卖场、汽车和家庭智能设备等大件消费品专门店,构成其“终端消费场景”,形成消费者线上下单及支付,供货商和服务商及时供货或提供服务,城乡社区居民线上或线下“少扎堆、非接触型”的接受和终端消费。因此,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的消费新场景,可以成为“扎堆、接触型”大型多元化消费场景的“连锁终端”和消费场景“姊妹篇”。

第五,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的消费新场景,可以无缝导入部门社区目前已经建好的社区服务平台,可以使社区居民感受到科技的飞速发展,使群众充分享受到信息化、智能化带来的便捷,确保社区成为一个温馨、舒适、安全、健康的宜居环境,有助于使小区业主拥有更好的切身体验,将小区与外界、个体住户与外界联系得更为紧密,小区居民更能够体会到社区消费中的人情味。

毋庸讳言,未来各种“扎堆、接触型”消费场景在新冠肺炎疫情后须臾不可缺,而且将呈现必然性的消费回补,在促进城乡居民消费中继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少扎堆、非接触型”的社区消费新场景不仅将作为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生力军,而且还将成为城市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的社会消费基石。可以断言,“扎堆、接触型”的城市消费场景与“少扎堆、非接触型”城乡社区的消费新场景势必相得益彰,共同书写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新篇章。

二、四川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商业模式的再造

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城乡居民消费和服务业加速向“线上化”和“线下社区化”转型。随着城乡社区居民消费需求广度与深度的“双提升”,最终将影响到城乡居民消费和服务业的“新肌理”,形成城乡社区居民消费方式的新常态。

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以常规消费品和服务的“流动”适应消费者的“不动”“少动”和“少扎堆”,以智能化手段将消费市场由“人-人接触模式”,凤凰涅   为“人-物-人接触模式”。这种“人-物-人接触模式”借助于互联网+,借助于物流配送系统、城乡社区消费场景终端的完善、借助于“人-物-人接触模式”质量、价格等方面的保障,在便捷性、体验性、愉悦性消费场景基础上增加了安全性和健康性的新要素。

新冠肺炎疫情让消费者进一步感悟和领略到,消费场景不仅仅是一种体验和愉悦,不仅仅是便捷,而且还需要健康和安全。过去有非典疫情、现在有新冠肺炎疫情,未来还可能有其他的病毒疫情。因此,城乡社区居民的消费方式一定要能有效地适应消费者健康与安全的需要。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使过去人人面对面大办公室办公转为在线办公,人人面对面的教学培训转型为线上的师生互动,人人面对面医疗转向在线诊疗、机器人诊疗,人人面对面的服务转为非接触型服务等。

目前,我国的5G、人工智能技术已有一定基础,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的表达形式和实现形式已较为成熟,城乡社区居民对“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的接受程度逐步提升。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已经呈现出相当可观的市场规模。相较于2003年非典期间,2020年及之后的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对新冠肺炎疫情后的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影响范围更广,作用力更强,并给城乡社区居民带来恒久的消费理念与消费习惯的改变与引领。

毋庸讳言,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四川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还存在若干值得改进的问题。比如,一些城乡社区居民对“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提供的业态还不熟悉,对应用操作流程还不娴熟,对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质量等还心存疑虑等;供货商服务商及平台所提供的商品与服务有限,业态不多,整个生产流通与消费环节的循序不畅,流量商有待提升;生鲜电商及时配送、质量保证、后端供给等方面的压力加大,暴露出前后端协同不足,供货商服务商及平台在商品、供货渠道、配送、服务等环节还存在短板与瓶颈;政府有关部门对“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的规制、积极引导、商品及服务质量、价格的包容性监管过程也没有及时跟进等。

三、多方多举措协同:促进四川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的稳健发展

四川着力打造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促进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的四川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无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协同与扶持。

(一)四川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不仅要作为新冠肺炎疫情后一段时期的应对之策,而且要作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四川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积极举措。

一般说来,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主要由物质环境、消费环境、时间、任务、先行状态等要素集成。“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可以与城乡已存在的各种消费场景协同和链接,大力度、健康性和安全性地促进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的四川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首先,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的物质环境是指有形的物质因素和服务,即城乡社区居民所需要消费品及服务。这就需要供货商服务商及平台在此消费场景中提供商品及服务的品种多,性价比高。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相关的产业要抢抓未来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机遇,各种传统意义上线下消费占主导模式的商品尤其是大宗商品如汽车、家电、家庭智能化产品等也可以利用线上与线下肌理,与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联姻;利用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推动网上办公、公务信息往来、网络在线教育、网上娱乐、家务劳动社会化、家政管理智能化等新兴消费的增长。

其次,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的消费环境通常涉及购物或消费活动中,他人及群体对消费者及其消费行为的影响。在存在重大疫情的情况下,人们最需要的是健康安全。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能实现人-物-人之间的非接触,以减少“人传人”的感染几率。即使在某个社区的小区出现疫情现象,也便于管控,而且能够给被管控的社区居民提供有效的消费保障。

第三,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的时间,是指城乡社区居民消费事件或消费活动发生的时机和消费者可支配时间的充裕程度。在城乡社区居民看来,进入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可就近就便地实现商品与服务的最终消费,花费的时间最少。在存在重大疫情的背景下,城乡社区居民可减少在户外逗留的时间,快速实现消费需求,从而有助于重大疫情防控与生活消费两不误。

第四,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的任务,是指消费者购物和接受服务的具体理由,目的或消费品及服务的使用场合。城乡社区作为一种消费共同体,供货商服务商及平台,包括大型超市、百货卖场、电商、便利店、品牌店等,很容易通过大数据挖掘,分析该城乡社区居民所需要的主要商品及服务,某些家庭的消费偏好等。于是,供货商服务商及平台可以为城乡社区消费者提供精准的消费商品及服务,在“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中投放精准的商品与服务广告,以极具针对性的商品和服务来满足社区居民美好生活需求,防止出现过度库存与资金占压,从而可以提高供货商服务商及平台的运营绩效。

第五,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的先行状态是指消费者带入购买和消费情境中的暂时心情,情绪或状态。只要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便捷、健康安全、商品及服务的性价比高,就会激发城乡社区消费者的消费欲望和消费偏好,并改变引领消费者的情感而使其消费选择行为常态化。

有鉴于此,各地应该在各区市县的具体领导下,按照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城乡社区统筹规划引导,根据各个社区的地理、人口分布、社区内住宅小区档次、以方便线上线下市场衔接和有助于城乡社区居民消费健康安全为原则,合理布局和打造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促进相关产业及业态与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衔接互动。把城乡社区的网格划分及管理与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有机契合,网格负责人将网格内的“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纳入其管理和服务内容,在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夯实促进消费转型升级的微观基础,进而提升城乡社区治理的品质。

(二)四川各地要着力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品牌的培育与品牌联姻,形成规模化、特色化的城乡社区连锁消费新场景。

对新冠肺炎疫情期崛起的“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商品和服务品牌,四川各地应积极扶持、大力培养,促使其不断发展壮大以致最终可能成为独角兽企业。同时,要促进著名供货商、服务商及平台、国内知名的教育机构、医院、文化创意企业、酒店、饭店、品牌店、专门店、首店、便利店等与城乡社区结盟、与城乡社区居民小区结盟,与小区物管机构结盟,鼓励更多的知名电商在社区连锁打造线下“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促进“人-物-人接触模式”的消费新场景入驻城乡社区,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推进消费回补及消费潜力释放。

互联网时代,“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品牌要想发扬光大,就要通过卓有成效的自媒体、多媒体和融媒体找到“超级消费者”。因为,每个“超级消费者”可以给“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带来若干个忠实客户,口碑相传,可以帮供货商、服务商及平台实现裂变效应。因此,四川城乡社区可以设置“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的公益或成本性的广告专区,让供货商、服务商及平台与城乡社区消费者实现互动,形成共同认知与良好沟通。

四川各地应该出台促进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打造的政策支持体系,对按照线上交易销售达到一定额度的供货商、服务商及平台、消费新场景,可以按实际发生物流费用或流量费用的一定比例,以奖代补;进一步完善对各区市县的考核体制机制,对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工作绩效出色的区市县给予表彰和奖励;进一步完善对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的统计标准和大数据分析等相关的制度安排。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城市老旧院落改造和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基础设施改造,将“电子菜柜”逐步做成居民住宅小区的“标配”。在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和居民小区要增设“人-物—人接触模式”的设施,包括无人自动送货车和自动超级机器等。地方政府还可以设立专项基金,给予社区生鲜电商和社区无人商店以场地设置、税费优惠、建设资金奖励等方面的激励,尤其是对社区生鲜电商的电子菜柜用电给予优惠电价或适度补贴。

(三)以超级云助推四川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的稳健发展,促进适应消费新场景的超级机器研发、制造,以及在城乡社区消费新场景中的应用。

“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离不开互联网+的支撑。各地在推动消费回补及消费潜力释放过程中,要结合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的布局和打造,推动工业互联网和5G、自动驾驶、超高清视频、网络安全、智慧医疗、智慧城市服务、智慧出行、智慧娱乐、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消费、智慧治理、数字商务、生态环保、数字文化等重点领域场景应用和垂直行业应用,分类整理发布“城市消费机会清单”,以超级云助推这些重点领域场景应用和垂直行业应用与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的终端衔接与互动,以超级云为消费终端场景精准匹配各类商品与服务消费需求,特别是匹配高端大件、智能健康等细分市场的消费升级需求。未来,各供货商、服务商及平台下半场比拼的不再是线上系统,而是基于云购物的线下供应链、物流与配送,以及安全性健康性高的城乡社区消费终端场景。

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离不开科技创新。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相适应的超级机器研发与制造,将其纳入四川制造2025行动纲领,促进这些超级机器在各种消费场景中的应用。比如,用无人机和服务机器人对人流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有违健康和公众安全的行为,立即喊话提醒并报告后台。用机器人来给传染病人提供送药服务,在疫区与隔离区提供清洁消毒、送餐和物流等智能无人化服务。在一些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中配置无人机和机器人,实现小件商品的无人配送。在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中配花样繁多的“自动售卖机”,形成城乡居民住宅小区“24小时营业的微型超市”等。

(四)四川各地除要进一步落实已经出台的对相关企业的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及其他金融支持外,可以考虑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较大行业的特殊困难人群发放消费券,以刺激城乡社区居民进入“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的消费回补和消费潜力释放,进一步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要靠消费者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来实现。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较大行业的某些特殊人群,由于复工迟或产业和业态不能适应市场需求、企业资金链的断裂等,短期内的影响可能大于2003年的非典影响和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有可能导致这些行业或企业部分职工的基本工资收入断崖式地降低,其基本生活消费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地方政府可以考虑,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较大行业的特殊困难人群发放消费券,让他们有支付能力进入“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进行消费,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创造市场。

重大疫情事件或其他突发事件发生容易导致经济不景气,进而引致城乡社区居民消费能力大幅衰退。对此,政府可以对特定困难人群发放消费券,作为其市场消费的支付凭证。这一非常特殊举措,能够在短期内增加城乡居民的购买力与消费欲望,促进消费回补及潜力的释放,以致增强城乡消费信心与预期,进一步带动生产与投资等活动的成长,稳定经济增长。发放消费券,我国部分城市有过此类先例。比如,杭州市在2009年春节前后就向低收入家庭、困难、退休职工以及中小学生定向发放了面值100元至200元、总额1亿元的消费券;3月份杭州再次发放超过6亿元的消费券。广州在2009年“五一节”前夕发放了总额2000万元的消费券。成都市在2008年12月向区域内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城乡重点优抚对象等三类群体约37万人每人发放100元消费券。

我国有关地方政府曾经发放消费券的实践已充分表明,对特殊困难人群发放消费券,把必要的社会救济与拉动社会消费结合起来,科学精准施策,是完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重要抉择和“非常之举”。据统计,杭州消费券发放对于商贸零售行业的促进拉动效应为2.06倍 。成都发放的消费券转化为实际消费的比率接近100% 。笔者以为,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向特殊困难群体发放消费券的政府举措,不仅表明了政府关注民生的惠民态度,而且会引发社会消费的前向、回顾与旁侧效应,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更能够引导、刺激居民合理消费,在全社会树立起消费潮流。

(五)四川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的过程监管,激发各类供货商、服务商及平台的内生动力,促进其稳健可持续发展。

随着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的崛起,且点多面广,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管过程监管、包容性监管十分必要。事实上,随着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风起云涌,“假冒伪劣、维权困难”随之也刺激着城乡社区居民和诚信供货商、服务商及平台的神经。

监管有效,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才能稳健可持续地成长与发展。因此,四川需确保各项政策的衔接,加强执法力度,推进“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监管机制建立,确保不留法律法规的盲区;完善工商登记、电子合同法律制度、明确供货商、服务商及平台、社区消费场景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严厉惩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供货商、服务商及平台,追查相关人员连带责任,最大限度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借助于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信息技术,建设基于供货商、服务商及平台的各类各级数据库;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个人身份证为核心信息的电商实名制认证体系;确保供货商、消费平台IP地址、消费者电子凭证、产品生产及流通程序、注册企业与银行账户等信息一致对应;确保“全国一盘棋”,建立不同省区监管部门协作机制,打破监管部门属地管辖权限限制;对供货商、服务商及平台所提供的商品、服务实施“风险监测、网络查验、生产流通溯源、全流程信用管理”等系列措施;定期公布产品、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全面推广实施贵重、大件消费品不合格下架与召回制度。

构建城乡社区多方参与市场监督机制,培育诚信交易氛围。四川要着力建立和完善城乡社区“少扎堆、非接触型消费新场景”供货商、服务商及平台和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实现资质、交易、质量、信用、监督等信息和消费者权益信息的共享;鼓励媒体积极充分发挥“消费者代言人”作用,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同时,四川各地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供货商、服务商及平台加强线上服务人员、线下供应链相关人员、物流配送人员、后台管理人员的培训,规范与消费者的服务语言,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素养,做好物流配送人员的日常健康管理等。另外,还要通过社区公益培训,让城乡社区居民通过手机,熟练地进行购买下单、接受消费品和消费服务,对不合格商品与服务的维权等,引导城乡居民健康的消费行为,养成城乡社区居民健康的生活消费习惯,崇尚理性与绿色的消费方式。

(作者:1954年10月生,四川井研县人,四川大学原副校长、西南财经大学党委原副书记、重庆工商大学原校长;西南财经大学成渝经济区发展研究院院长,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成都市社科联主席,中国消费经济学会会长,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理事长;经济学博士,经济学院教授(国家二级),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消费经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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