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刘琳)为切实减轻疫情对全省汽车产业发展的影响,帮助汽车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3部门联合下发《2020年四川省支持开展汽车下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支持省内注册登记的汽车生产企业制定汽车下乡市场开拓专项计划。
《实施方案》明确,从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8月10日,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居民购买参与活动企业生产的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汽车生产企业在近一年内全国范围内最优惠价格基础上再给予农村消费者1000元/辆及以上的汽车下乡价格优惠。鼓励生产企业视自身情况再增加“以旧换新”补贴、贷款贴息、保养赠送、延长质保等专项计划内容。
《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州)根据生产企业专项计划汽车总销量和市(州)自身财政状况制定奖励办法及具体标准,并组织辖区内汽车生产企业自愿参加活动。奖励资金以汽车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州)财政资金为主,省工业发展资金予以一定的切块支持。参与活动的市(州)在活动结束后,于10月15日前向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提出省级切块奖励资金申请,附市(州)财政部门实际下拨奖励资金文件。经济和信息化厅审核相关申请材料后,会同财政厅报批,由财政厅按程序将省级奖励资金拨付市(州)财政。
受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影响,当前全球消费疲软,特别是部分汽车企业可能面临海外供应商断供等问题。记者了解到,除了“汽车下乡”专项活动,我省正针对当前省内汽车企业面临的各类现实难题制定研究相关对策,后续将陆续发布切实可行的帮扶政策,内容将涉及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等方方面面,从而切实减轻疫情对全省汽车产业发展的影响,帮助汽车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