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获悉,《南充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出台。其中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0%。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管理有了依据
记者获悉,所谓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研发投入达到一定水平、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办法》的出台,将规范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和管理,进一步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队伍,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实力,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精准支持力度,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区域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新动力。”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说。
科技人员数占职工总数比例不得低于10%
据介绍,南充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南充市行政区划内登记注册的居民企业;(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四)企业上一年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五)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其中,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比例为30%(含)以上为满分,比例为10%以下得0分;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或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这两个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分档评价,如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的话,比例为6%(含)以上为满分,2%以下为0分,如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的话,比例为30%(含)以上为满分,10%以下为0分;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为满分,没有知识产权得0分。
南充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满足的条件之一包括“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因此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0%。
《办法》规定,同时满足(一)(二)(三)(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负责人说,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国、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须提供当年取得的入库登记编号;各地聚集各类创新要素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年度动态管理,“登记编号”从公告之日起至次年3月31日前有效。入库企业应在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通过“评价工作系统”主动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取得新年度入库“登记编号”。
对被投诉或有异议的企业,评价工作机构应认真核实处理,并视情况组织实地检查,以书面形式向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已入库企业,应撤销其登记编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在服务平台上公告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其中,企业因“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而被撤销登记编号的,当年及第二年不得再次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来源:南充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