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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生态扶贫实施方案 发展三大生态产业 助推150万以上贫困人口增收

2018-10-25  14:50:32         稿件来源: 云南经济日报

记者 孟 寻 张红波

“到2020年底前,组建2000个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吸纳3万以上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

近日印发的《云南省生态扶贫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争取安排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不少于50亿元,通过生态扶贫助推云南省15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增收。

本报记者注意到,制定该方案的目的旨在发挥生态保护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切实做好生态扶贫工作。

推动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双赢”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明确了生态扶贫的具体实施途径,提出将通过实施七大生态工程建设、拓宽生态管护工资收入渠道、发展三大生态产业、增加政策转移性收入等举措,深入推动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双赢”。

实施七大生态工程建设主要通过推广生态建设扶贫合作社的形式,鼓励采取议标等方式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天然林防护林建设、水土保持、石漠化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与恢复等工程,吸纳更多的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建设。

拓宽生态管护工资收入渠道方面,将努力增加林业资源管护岗位、湿地管护岗位、规模化草原管护岗位,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管护和服务,精准带动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

为发展三大生态产业,将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合作经营、劳动就业等方式,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特色林产业、特色林下种养业,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

到2020年,88个贫困县分别布局一到三个主导生态产业链,其中27个深度贫困县分别布局三个以上主导生态产业链。

在增加政策转移性收入方面,将通过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中央财政湿地补偿、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等,精确瞄准滇西边境山区、乌蒙山区、迪庆藏区和石漠化片区四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聚焦贫困人口脱贫。创新生态扶贫支持方式。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生态扶贫的新模式新途径,通过开展生态搬迁试点、创新资源利用方式、探索资产收益长效机制、探索碳交易补偿方式等,努力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

既要绿起来也要富起来

我省贫困县数量和贫困人口数量居全国第一,但同时这些贫困县大都生态资源丰富。为了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脱贫增收、绿色发展的优势,我省去年实施了《全省林业生态扶贫实施方案》,投入林业扶贫资金70.7亿元,通过生态保护、生态治理、生态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据统计,去年我省在88个贫困县实施营造林406.7万亩,占全省总营造林面积的87.7%,安排退耕还林还草任务205万亩,占全省总任务的89%;加大支持怒江、迪庆等深度贫困地区深入推进生态扶贫工作力度,全力支持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民俗农房建设用地用材,批准易地扶贫搬迁涉林项目210件、使用林地947.5公顷、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9212万元。

既要绿起来,也要富起来。我省实施的这些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目前全省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0%,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同时,贫困群众在参与林业生态建设过程中也增加了收入,林业生态脱贫的成效不断显现。

根据方案,到2020年底前,我省将力争实施退耕还林还草568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60万亩,惠及70万以上贫困人口;全省88个贫困县选聘生态管护员达到10万人以上,其中新增生态管护员不少于5万人;通过发展生态产业的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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